进出口货代机械进口汽运报关单运单包装服务
2020年1月4日 in 货代公司
广东进出口货代公司承接内贸海运业务,主要经营珠三角到国内沿海内贸集装箱门到门(DOOR TO DOOR)运输、内河驳船以及拖车运输。在国内,已经形成了覆盖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上海、长江沿线、浙江、福建、广东、海南、广西等各省水路、陆路联合运输网络。我司与多家大型内贸船公司都建立了长期合作的伙伴关系,在船期方面有了较多的选择,更能满足广大客户的需求。
二手机械进口
进口物流供应链接受国内收货人委托,为客户提供二手机械进口一条龙服务,服务包括:提供进出口权、设备海关归类、代办进口单证(O证)、旧设备进口前备案,中检、国际运输、进口清关等进口代理服务。进口类别:通用设备、腐蚀设备、纺织设备、塑料机械、印刷设备、造纸设备、矿山设备、农业设备、工程设备、STM设备、食品设备、检测设备、其他设备。
灯具进口
进口物流供应链接代理意大利,德国,欧洲,美国等国家灯具灯饰的进口报关报检服务,代理进口清关的产品包括水晶灯,吊灯,壁灯,落地灯,台灯等。我们提供国外到中国的进口海运,提供进口采购指导,代理企业对外支付货款,代理清关环节的申报,审价及查验,派送到门。
灯具进口服务范围:代理吊灯、吸顶灯、壁灯、台灯、落地灯、嵌顶灯,壁灯,活动灯具进口报关代理。
进口清关代理
接受进口货物收货人委托,代理客户签订国际贸易合同,为客户提供进口货物收货资质,帮助客户安排运输,以及货物到港以后的清关,海关商检查验,缴纳税费,货物放行等所有进口清关手续,为客户提供代理进口清关一条龙的省心服务。
国际汽运业务范围
国际汽运根据客户的委托,办理货物出口前后的一切业务;审核客户提供的各类清单和批件;缮制各类单证;订舱、报关;办理产地证、保险单和商检证;国内运输、进站、装车;签发提单、运杂费结算,快邮国内、外单证;办理在国外的进口报关、纳税、拆箱/转运、送货;办理在国外的代理业务。
■ 国际汽运操作流程
1、接单
接受客户委托书后审核委托书内容并确认委托事项。
2、 订舱
缮制委托书向国际汽运公司订车,取得汽运公司配舱回单。
3、 国内运输
我司或者客户直接安排国内运输将货物运送至过境口岸指定仓库。
4、报关
确定柜号,车辆吨位,清单,备齐完整的报关单据后开始出口海关申报,海关审查合格后放行。
5、提单确认
根据委托书缮制提单并与客户确认提单,保证提单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6、付费
与客户确认费用单,并收取相关费用。
7、返报关单,运单
出口报关一个月后将报关单返还客户退税核销。
8、目的港换提货单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国际汽运公司国外代理通知收货人换取提货单。
9、报关提货
备齐完整的报关单据后开始进口申报,海关审查放行后提货或送货上门。
■ 国际汽运操作注意事项
1、显示在报关单上的中文品名,须根据海关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 并根据监管条件办理和提供所须报关文件。
2、所有的报关文件必须保证信息单单相符。
3、操作转关进出口报关单捆绑申报时应注意,①相关的报关单必须是进出口转关提前申报的报关单、②相关报关单都已被审核通过(即可以打印正式报关单)。
方便您正确、快捷地发送货物,根据快件物品装载、保存、搬运的需要,特制订本包装建议指南,作为您的参考。
包装原则:
1. 根据运输物品的性质、状态和重量,选择对应的包装种类。
2. 包装要坚固、完好、轻便,便于搬运、装卸和码放。
3. 包装外面不能有突出的钉、钩、刺等。
4. 包装要整洁、干燥、没有异味和油渍。
5. 物品应固定在包装箱内,且与箱体间不留空隙,应使用填充物填满。
6. 包装物品间不得相互碰撞,若有间隙可使用填充物填满。
7. 不得用带有碎屑、草末的材料进行包装,如草袋、草绳等。
8. 各类包装货物的重量应限制在承重范围之内。
9. 物品尖锐处需加厚包裹,防止对箱体等包装物造成破坏。
10. 包装内的衬垫材料(如纸屑等)不能外漏。
11. 重量超过10公斤的货物都应使用包装带捆扎。
12. 包装带应能承受货物的全部重量,并保证提起时不会断开。
具体包装方法:
普通耐压、柔软、轻薄类物品:
• 文件、票证等装入纸封。
• 耐压、柔软衣物请使用塑料包装袋。
• 以上物品若数量较多,可选择纸箱包装,为了避免发生阴湿或受潮情况,请在转入纸箱前先包入塑料袋。
• 幅面大且不能折叠的书画、设计图等,可卷起后用三角筒封装。
• 填写好的分运单应粘贴于纸封封口之上,起到辅助加固的作用。
• 保证封口正常合拢粘贴,物品不得外露或捆绑/粘贴于包装外部。
• 使用胶带封纸箱时,先将底部两纸板合拢后,在外部用胶带沿着缝隙粘贴,胶带两侧需长于纸板两端8厘米并粘贴于箱体侧面;然后用两段胶带,以垂直于已粘贴胶 带的方向,分别将侧面与底面的两个缝隙粘贴,胶带两侧需长于箱体两端8厘米并粘贴于箱体侧面。封箱时对顶面采用相同方法处理。
油画、玻璃(带框类)等怕压易损物品:
• 在防止表面、框体不受损伤的情况下用泡沫板将凹陷及突起填平,然后用泡沫膜整体包裹。
• 包裹后使用硬纸板进行整体外部捆包,并在平面部位用整块胶合板加强防护,防止尖锐物品刺穿造而成破损,然后用泡沫砖或厚纸板折叠后将各个尖角部位包裹起来。多个框体需按照以上步骤单独包裹和保护,不得叠放在一起后一次包装。
• 独立包装完成后装入纸箱,长宽超过纸箱的,可钉制木箱。保证四周平面部位距箱体10厘米,框体侧面部位距箱体5厘米的空隙,使用泡沫颗粒或纸屑等填充材料将空隙填满。
• 相同长、宽的此类物品可于步骤B后,叠放在一起制作最外的包装,若尺寸不同,需独立制作最外的包装。
• 最外包装需在各侧面醒目部位粘贴易碎标签。
玻璃制品、机电产品等易损物品:
• 对于玻璃制品及装入玻璃容器的物品,尽量将其分开后进行包装。
• 对于形状不规则物品,将不规则部件卸下,在使其不受损伤的情况下用泡沫包装材料进行捆包。对于无法拆卸的不规则物品,将各部位进行充分包装后装入能够完全容纳该物品的箱内,
• 用泡沫填充物填满后封装,使其固定在箱中而不能晃动。
• 原则上对内包装箱一边长度超过50厘米以上时,外包装需用木箱。
• 如未超过50厘米,可将其装入更大的纸箱,各边留有5厘米的空隙,并使用泡沫填充材料把空隙填满后封箱。
• 使用打包机等方式打绕子。
• 在外包装箱各侧面醒目处粘贴易碎标贴等。
体积小的物品:
• 对体积较小的物品包装后整个包装的长、宽、高合计不得少于40厘米,最小一边不得少于5厘米;若小于以上尺寸需将该包装装于塑料袋中,封口后贴分运单。
较长的易损物品:
• 对钓鱼竿、高尔夫球竿等长度较大的易损物品,用三角筒做外包装。
• 将此类物品用泡沫膜包裹放入三角筒,然后将间隙使用填充材料填满,防止晃动的发生。
• 若有多个同类物品,原则上单个包装入三角筒。也可将完成单个包装的物品捆绑在一起后,装入三角筒并填充实。
• 在三角筒各侧面醒目处粘贴易碎标贴等。
液体物品:
• 为了防止因气压变化而引起的漏泄,需将容器尽可能地限制为玻璃容器,避免使用软包装(塑料容器也应避免)。
• 容器内部必须留有5-10%的空间,封盖必须严密,防止溢漏。
• 如用玻璃容器盛装,各容器容量不得超过500毫升。单件货物毛重不超过25公斤。
• 对每个容器应首先装入双层塑料袋,箱内应使用胶合板等硬质衬垫,最内侧铺吸附材料。
• 使用泡沫填充物将箱体填满后封箱,防止各容器互相接触和晃动。
• 将内包装再装入各边有5厘米左右空隙的大箱子,并用泡沫填充物把空隙填满后封箱。不使用硬质垫衬的情况下,需使用更为坚固的木箱。
• 在外包装箱各侧面醒目处粘贴易碎标贴等。
粉状货物
• 用玻璃瓶或易碎瓶装的,每瓶内装物的重量不得超过1公斤,并使用双层包装,具体请参考3。
• 用袋盛装的,最外层应使用塑料涂膜纺织袋作外包装,保证粉末不致漏出,但件货物毛重不得超过50公斤。
• 用硬纸桶、木桶、胶合板桶盛装的,要求桶身不破,接缝严密,桶盖密封,紧箍坚固结实。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25公斤为宜。
• 除玻璃瓶等易碎瓶体,其他瓶体包装需装入大的纸箱,纸箱各面应使用胶合板等硬质垫衬,用泡沫填充满后封箱。
• 不使用胶合板等垫衬的情况下,需使用铁制或木制包装箱。
• 在外包装箱各侧面醒目处粘贴易碎标贴等。
精密易损、质脆易碎货物的包装
• 每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25公斤为宜,并根据货物的易损程度分别采用以下包装方法包装:
• 多层次包装:根据3的说明进行包装。
• 悬吊式包装:即用几根弹簧或绳索,从箱内各个方面把货物悬置在箱子中,如大型电子管,X射线管等;
• 防倒置包装:即将容器做成底盘大、箱盖有手提把环或屋脊式箱盖等;不宜平放的玻璃板、档风玻璃等必须用防止平放的包装(底盘大加用支架竖起),方可承运;
• 显像管的包装:应用足够厚的塑料泡沫或其他衬垫材料围裹严实,外加坚固的瓦楞纸箱或木箱,箱内物品不得晃动;
裸装货物和不怕强压货物的包装
• 对形状不规则、不易清点件数、容易碰坏飞机的硬性货物,必须外加麻布、纸箱、布条或绳索进行外加包装,以免损坏其他货件或飞机。
• 捆扎货物用的绳索的强度应以能承受货物的全部重量为准,提起整件货物时绳索不致断开。
贵重物品包装
• 按照以上方法进行包装时,需选择坚硬、不易被破坏的包装类型(如木箱、铁皮箱、合成塑料箱等),并加装“井”字形铁腰。
防潮包装
• 产品在包装前必须是干燥和清洁的。
• 产品有尖突部,并可能损伤潮阻隔层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 当产品在进行防潮包装的同时,需有其他防护要求时,应按其他专业包装标准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 防止产品在运输中发生移动而采取的填充、支撑和固定物,应尽量放在防潮阻隔层的外部。
• 应减小防潮包装的体积。
• 采用透湿度为零或接近零的金属或非金属容器将产品包装后加以密封:
1. 不加干燥剂:真空包装、充气包装等;
2. 加干燥剂:一般选用硅胶和蒙脱石。
• 采用较低透水蒸汽性的柔性材料,将产品加干燥剂包装,封口密封:
o 单一柔性薄膜加干燥剂包装;
o 复合薄膜加干燥剂包装;
o 多层包装,采用不同的较低透水蒸汽性材料进行包装。
物出口越南需在哪里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呢?
文章作者:华丽国际物流 浏览量:224 类型:常见问题 日期:2019-03-26 11:24:20 分享:
进口报关是履行海关入境手续的必要环节之一,需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要求进行相关操作,要明确相关资料等。报关地分两种,一种是属地报关,一种是口岸报关;属地报关中,进口报关为货物最终目的地;口岸报关中,进口报关口岸为实际入境口岸。那么货物出口越南需在哪里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呢?
越南海关总局为执行越南总理府2015年2月21日第08/2015/ND-CP号、财政部2015年3月25日第38/2015/TT-BTC号、以及总理2017年5月12日第15/2017/QD-TTg号公告,应于输入关口办理货品进口通关的规定,于2017年7月27日发布第5003/TCHQ-GSQL号公告,规定办理货品进口报关地点如下:
一、对于加工生产外销品所进口之设备机器、物资及原料: 依据上述财政部第38/2015/TT-BTC号公告第58条第1项a点规定,进口商(法人及自然人)得在下列任一的海关分局办理输入货品: 1-进口商总办公处、分支机关办公处或工厂所在地之海关分局; 2-海关于内陆所设立之关口海关分局或进出口港口海关分局; 3-进口商工厂或进口关口所在地之海关局所属货品加工生产及出口管理海关分局。
二、对于生产货品供内销使用所进口之设备机器、物资及原料:
依据上述第15/2017/QD-TTg号公告第2条第2项规定,进口商得于输入货品的关口海关分局,或工厂所在地海关分局办理报关进口。
三、对于执行享受免税投资计画案所进口之货品: 依据第38/2015/TT-BTC号公告第85条第2项规定,进口商得于受理货品免税进口登记的海关分局,或按运输合约和提单所列运抵最终关口及置放保管货品地点的关口海关分局,货品输入所在地海关局所属货品投资管理海关分局办理报关进口。
四、对于输入供经营使用之消费品:应在货品输入关口的海关分局办理报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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